立足我国实际 参考国际经验 资本新规构建差异化资本监管体系
发布时间:2023-11-02 来源: 点击:52
征求意见稿发布8个月后,商业银行资本管理新规靴子落地。
11月1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本办法》),从构建差异化资本监管体系、全面修订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确保风险权重的适用性和审慎性、强化监督检查、提高信息披露标准等五个方面提出要求,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资本监管规则,推动银行强化风险管理水平,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资本办法》立足于我国商业银行实际情况,参考国际监管改革最新成果,全面完善了资本监管制度。其中,构建差异化资本监管体系,是《资本办法》的一大特色,也是市场关注的焦点。按照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商业银行被划分为3个档次,匹配不同的资本监管方案。这一举措使得资本监管与银行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相匹配,有助于降低中小银行合规成本。
“《资本办法》既立足我国银行业实际,又对接巴塞尔国际监管标准,是我国银行业资本监管改革的最新成果,对于提高我国银行体系风险抵御能力、增强经营稳健性具有重要意义。”在采访中,多位银行业人士表示,《资本办法》落地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商业银行资本监管的精细化程度,发挥资本要求对银行资源配置的导向性作用,引导银行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持。
《资本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过渡期安排分为两方面,一是对计入资本净额的损失准备设置2年过渡期,二是对信息披露设置5年过渡期。测算显示,《资本办法》实施后,银行业资本充足水平总体稳定,平均资本充足率稳中有升。
划分三档实施差异化资本监管
我国商业银行数量众多,银行间资产规模、业务复杂程度、数据基础等差异较大,既有资产超过40万亿元、业务复杂、服务境内外的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又有规模不足10亿元,仅办理传统存贷业务的县域小银行。在不放松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研究制定差异化的资本监管规则,既是提高监管匹配性的要求,也是不同规模类型商业银行业务稳健发展的现实需要。
《资本办法》构建了差异化资本监管体系,按照银行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划分为3个档次,匹配不同的资本监管方案。其中,规模较大或跨境业务较多的银行,划为第一档,对标资本监管国际规则;规模较小、跨境业务较少的银行纳入第二档,实施相对简化的监管规则;第三档主要是规模更小且无跨境业务的银行,进一步简化资本计量要求,引导其聚焦县域和小微金融服务。
农业银行总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田继敏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第一档银行规模大、业务相对复杂、国际活跃度高、数据基础较好,对标资本计量国际标准,实施相对复杂的资本计量规则,包括信用风险内评法和新权重法、市场风险新内模法和新标准法,以及操作风险新标准法。第二档银行规模不大,业务复杂度不高,管理精细水平有待提升,实施适度简化但又相对审慎的计量规则,包括信用风险的简化权重,市场风险简化标准法和操作风险基本指标法。第三档银行则实施专门计量规则。
“实施差异化资本监管,充分考虑了我国商业银行数量多、业务规模、复杂程度、风险特征和数据基础差别大等实际情况,既有利于促进大中型银行提高风险计量的精细化水平,又在不降低资本要求的前提下,适度减轻小型银行的资本计量负担,更加契合小型银行的业务实际。”田继敏说。
谈及差异化资本监管体系对于中小银行的影响,微众银行行长助理、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王立鹏告诉《金融时报》记者,以上年末并表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或境外债权债务余额为划档依据,将商业银行划分为3档,实施差异化的监管要求,充分考虑了我国银行业的特征,在不降低对合规性和资本监管要求的前提下,能够适度降低商业银行尤其是中小商业银行的计量及披露成本。
强化资本的资源配置“指挥棒”作用
“做生意需要本钱,资本就是商业银行的本钱,直接决定了生意能做到多大规模,是银行最为宝贵的资源之一。风险权重决定了一笔贷款业务对资本的消耗程度,风险权重越高,资本的消耗也就越大。”金融监管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这样解释调整风险权重对于商业银行资本的影响。
《资本办法》全面修订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包括信用风险权重法和内部评级法、市场风险标准法和内部模型法以及操作风险标准法,提升资本计量的风险敏感性。根据《资本办法》,权重法重点优化风险暴露分类标准,增加风险驱动因子,细化风险权重。例如,针对房地产风险暴露中的抵押贷款,依据房产类型、还款来源、贷款价值比(LTV),设置多档风险权重;限制内部评级法使用范围,校准风险参数。
“《资本办法》对信用风险权重法进行了大幅修订,主要有两方面重要变化:一是计量规则本身,二是配套管理要求。”田继敏表示,在计量规则方面,《资本办法》调整了风险暴露分类,重新校准了风险权重,坚持风险为本,注重发挥资本导向性作用,促进银行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例如,通过合理设置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权重,适当降低了中小企业信贷成本,引导银行加强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
王立鹏表示,以简单性、可比性、风险敏感性为目标,《资本办法》对信用风险加权资产权重法计量的修订,主要在于优化风险暴露分类标准,增加风险因子,细化各类风险暴露的风险权重要求,变化范围涵盖房地产、信用卡、中小企业、投资级公司、银行同业和地方政府一般债等风险暴露。这些修订不仅提升了风险系数和业务实质的统一性,而且和我国当前经济政策引导方向有较高程度的协同。
中信银行董事会秘书兼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张青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在银行同业信用风险方面,《资本办法》引入国际监管改革方案中的标准信用风险评估方法,对银行同业风险暴露采用差异化的风险权重标准,并适度上调了银行同业债权的风险权重,缩小了银行同业与公司风险权重的差异。这将有利于引导银行资金投向实体经济,减少银行体系内资金空转,防止金融脱实向虚,强化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此外,市场风险方面,新标准法通过确定风险因子和敏感度指标计算资本要求,取代原基于头寸和资本系数的简单做法;重构内部模型法,采用预期尾部损失(ES)方法替代风险价值(VaR)方法,捕捉市场波动的肥尾风险。操作风险方面,新标准法以业务指标为基础,引入内部损失乘数作为资本要求的调整因子。
重视计量和管理“两手硬”
《资本办法》重视计量和管理“两手硬”,强调制度审慎、管理有效是准确风险计量的前提,为银行夯实经营管理基础、提升管理精细化水平提供正向激励。
具体来看,信用风险方面,要求建立并有效落实相应信用风险管理制度、流程和机制。例如,准确的风险暴露分类是计量前提,须明确划分标准和认定流程;划分银行同业风险暴露分类、识别优质公司或“穿透”资管产品,须加强尽职调查和基础信息审核;对房地产风险暴露,只有满足审慎审批标准和估值等要求,才认可其风险缓释作用。
市场风险方面,内部模型法计量以交易台为基础,要求银行制定交易台业务政策、细分和管理交易台。操作风险方面,须建立健全损失数据收集标准、规则和流程,才可申请适用监管给定损失乘数系数。
田继敏表示,《资本办法》提高了精细化管理要求,强调管理和计量“两手硬”,要求银行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标准和流程。例如,对投资级公司设置了较为优惠的风险权重,但要求银行执行投资级公司认定标准并对其准确认定,方可适用相应优惠风险权重,否则适用高权重,这将促进银行加强尽职调查和基础信息审核。
此外,在完善监督检查方面,《资本办法》规定,一方面,参照国际标准,完善监督检查内容。设置72.5%的风险加权资产永久底线,替换原并行期资本底线安排;完善信用、市场和操作风险的风险评估要求,将国别、信息科技、气候等风险纳入其他风险的评估范围。另一方面,衔接国内现行监管制度,促进政策落实。完善银行账簿利率、流动性、声誉等风险的评估标准;强调全面风险管理,将大额风险暴露纳入集中度风险评估范围,明确要求运用压力测试工具,开展风险管理,确定资本加点要求。
银行业平均资本充足率将稳中有升
《资本办法》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并设置过渡期。过渡期安排包括以下两方面:一是对计入资本净额的损失准备设置2年过渡期,其间逐步提高非信贷资产损失准备最低要求,推动商业银行合理增提损失准备,平滑对资本净额的影响。二是对信息披露设置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商业银行根据所属档次、系统重要性程度和上市情况,适用不同的信息披露要求,稳妥开展信息披露工作,稳步提高信息透明度和市场约束力。
田继敏表示,现阶段我国银行业信息披露水平还不高,与新要求有一定差距,监管部门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对信用披露设置了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银行适用相对简化的披露要求。例如,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需要披露表格的数量减少了大约一半。这给予了银行更多时间做好准备工作,有利于银行稳步提升信息披露水平,逐步与国际标准接轨。
当下,市场较为关注《资本办法》实施后对银行业资本充足水平的影响。前述金融监管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测算显示,《资本办法》实施后,银行业资本充足水平总体稳定,平均资本充足率将稳中有升。单家银行因资产类别差异导致资本充足率小幅变化,体现了差异化监管要求,符合预期。
多位银行人士也表示,当下银行基本已经做好相关准备。同时,《资本办法》设置的过渡期也给了银行更多时间,不会带来较大的合规压力。
据田继敏介绍,前期,农业银行密切跟踪国际国内监管规则改革动向并提前筹划,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新办法实施测算和分析,在数据、模型和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已经做了充分准备。今年2月份征求意见稿发布后,该行通过优化完善信息系统和政策流程、加快修订配套制度办法,进一步做好了实施准备。
“目前,中信银行已完成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标准法实施准备工作,并同步积极准备有关高级计量方法的实施申请。我们将全力以赴做好政策制度和数据系统的更新完善,确保按时实施标准法。”张青表示。